肢体残废的重伤鉴定标准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5-11-24 11:12) 点击:220 |
肢体残废的重伤鉴定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,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、毁人容貌、丧失听觉、丧失视觉、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。肢体残废包括肢体缺失和肢体功能丧失。 一、肢体缺失 1、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。 2、一手除拇指外,任何3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,或者两手除拇指外,任何4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。 3、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。 4、缺失一足50%或者足跟50%。 5、缺失一足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,或者一足除第一趾外,缺失四趾。 6、两足缺失5个以上的足趾。 7、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。 8.一足除第一趾外,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。 二、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 1、肩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50%。 2、肘关节活动限制在伸直位,活动度小于90度或者限制在功能位,活动度小于10度。 3、肱骨骨折并发假关节、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上肢功能。 4、前臂骨折畸形愈合强直在旋前位或者旋后位。 5、前臂骨折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。 6、前臂软组织损伤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。 7、腕关节强直、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50%。 8、掌指骨骨折影响一手功能,不能对指和握物。 9、一手拇指挛缩畸形,不能对指和握物。 10、一手除拇指外,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,不能对指和握物。 11、髋关节强直、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50%。 12、膝关节强直、挛缩畸形屈曲超过30度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50%。 13、任何一侧膝关节十字韧带损伤造成旋转不稳定,其功能严重障碍。 14、踝关节强直、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50%。 15、股骨干骨折并发假关节、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、成角畸形超过30度或者严重旋转畸形。 16、股骨颈骨折不愈合、股骨头坏死或者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下肢功能。 17、胫腓骨骨折并发假关节、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、成角畸形超过30度或者严重旋转畸形。 18、四肢长骨(肱骨、桡骨、尺骨、股骨、胫腓骨)开放性、闭合性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。 19、肢体软组织疤痕挛缩,影响大关节运动功能,活动度丧失达50%。 20、肢体重要神经(臂丛及其重要分支、腰骶丛及其重要分支)损伤,严重影响肢体运动功能。 21、肢体重要血管损伤,引起血液循环障碍,严重影响肢体功能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