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破产欺诈行为出现的原因有哪些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5-02-02 15:48) 点击:234 |
企业破产欺诈行为出现的原因有哪些 (一)地方保护主义成为破产欺诈生长的适合土壤,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大多是跨区域的 由于受执法环境的影响,一些地方法院给予某种考虑或屈从于某方面的压力,在审理破产案件中不顾债权人的地位平等的原则,对异地债权人故意设卡、刁难,对本地债权人故意偏袒,给破产欺诈创造机会,特别是清算组,其成员来源于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、政府财政部门以及相关部门,更是破产欺诈更加有恃无恐。 (二)市场经济的诚实信用原则仍然没有在企业内部潜移默化 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,旧的计划经济的规则被彻底打破,而新的商品经济的规则仍未完善。人们处在一个市场游戏规则相对真空的状态。诚实信用还没有上升到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。企业家很大程度上只关心如何增加自己的财富,如何扩大自己的生产规模。在这种情况之下,少数企业家为了走上“快速致富”的道路,便铤而走险冒着违反法律法规的风险,非法转移企业财产,编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来进行破产欺诈。 (三)部门保护主义、本位主义助长了破产欺诈行为的产生 当今社会上流传了一种说法“要破产就破银行”。一段时间以来,一些地方的企业鉴于债台高筑,不堪重负的状况,再加上政府有关部门为了减轻本地,本系统下属企业因效益不佳对本地财政的压力,致使企业采取“假破产,真逃债”的方法赖掉、甩掉银行或其它债务,搞破产欺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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